本公司為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可(『工程技顧登第001059號』)之環境工程技術顧問業。環境工程技師係依據「技師法」之規定,經嚴格國家高等考試及格方能取得技師資格,且須具備豐富專業之環境工程實務經驗,始能正式執行業務。因此,環境工程技師是經政府認定,同時具備專業知識及實務經驗之專業技術人員。
中央政府為提高公共工程品質,依據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,要求各項公共工程皆須由技師簽證。同時,為了維護公共衛生安全,政府另訂定「環境工程技師簽證規則」,針對水污染防治法、空氣污染防制法及其他環境保護法規中規定之應簽證事項,皆要求須經由環工技師辦理簽證。故為符合法令規章,並配合各級政府執行環保政策,環工技師應致力於協助政令推行、為事業機構提供專業能力及各種環保知能與技術。
環境工程技師之法定執業範圍,包含:從事處理及防治水污染、空氣污染、土壤污染、噪音、振動、廢棄物、毒性物質等工程及水處理工程之規劃、設計、監造、研究、分析、試驗、評價、鑑定、施工、養護、檢驗監測、評估及計畫管理等業務。亦即,本公司可提供污染防制、工業減廢、清潔生產、節水保育、節能減碳、環境管理、環境資訊,及生活、生產、生態等永續發展之「三生」工程規劃、設計及評估顧問服務,以及提供下列法令、工程諮詢服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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